【簡介:】第十一條 發(fā)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,除本法另有規(guī)定的以外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,都不得實施其專利,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、使用、許諾銷售、銷售、進口其
第十一條 發(fā)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,除本法另有規(guī)定的以外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,都不得實施其專利,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、使用、許諾銷售、銷售、進口其專利產品,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、許諾銷售、銷售、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。
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,都不得實施其專利,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、許諾銷售、銷售、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。
機器申請的專利一般發(fā)明或實用新型也就是說未經專利勸人許可,不可以對進行其生產經營目的制造、使用、許諾銷售、銷售、進口其專利產品,您買機器用來生產產品是屬于專利的使用行為,但是注意侵權的前提條件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,也就是說您如果從正規(guī)合法的渠道購買到的機器是可以使用它的,所謂的正規(guī)合法的渠道購買是指由專利權人生產,或者由專利權人許可的企業(yè)生產并進行合法銷售的渠道,也就是說一般是沒問題的,要不然所有買機器的人都侵權都要去找專利勸人授權那不累死了,還有一個情況是,您購買的機器不是合法渠道,是從國外未經專利權人認可就進口的,或者違法生產并銷售的,這種情況下使用別人的產品是侵權的,但是如果您能證明您是無辜的第三人,也就是說您購買的渠道按照正常來說是合法的,您不知道這其中的貓膩,那么您可以不承擔賠款的責任,但是需要停止使用